关于开展2008年度国家职业资格全国(省)统一鉴定工作通知

关于开展2008年度国家职业资格

全国(省)统一鉴定工作通知

          

各县(市)区劳动(人事劳动)和社会保障局、大中专院校、市直各单位:

为了做好我市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(省)统一鉴定工作,根据省转发〈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(省)统一鉴定考务工作安排〉〉的通知(辽劳社[2008]12号)文件要求以下简称《通知》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对全国(省)统一鉴定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按照〈〈通知〉〉要求,继续实行“统考日”制度。

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日期下半年为11月22日、23日。鉴定职种: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(三、四级)、理财规划师、物业管理员、企业信息管理师、物流师、项目管理师、心理咨询师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(二级)、企业文化师、企业培训师、劳动保障协理员(四级)、职业指导人员、营销师的正常考试和补考。

二、全省统一鉴定考试日期下半年为11月22日、23日。鉴定职种:公共营养师、公关员、计算机网络管理员、育婴师、营养配餐员、计算机程序设计员、多媒体作品制作员、营销师、客户服务管理师、商务策划师、礼仪主持人、科技咨询师、信用管理师、秘书、社会工作者等职种的正常考试。

三、各县(市)区劳动(人事劳动)局,大、中专院校,市直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参加全国(省)统一鉴定报名工作。

四、按照<<辽宁省全国(省)统一鉴定考试实施细则>>和考培分离原则对全国(省)统一鉴定考点实行集中管理,各申报单位请于9月30日前将参加考核人员名单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。由市中心统一上报省中心审批。严格审核报名人员申报条件。

五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设立报名咨询电话:0421-2787002 。联系人:何明强、孙炳臣、赵国宏。

六、详情请登陆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(www.cyosta.org.cn)或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(www.ln.osta.org.cn)查询。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


  来源:  更新时间:2008-09-11  阅读次数: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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